1. 哪些情况可以被迫离职:
1.1 公司没有给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。例:你是个程序员,早上来上班发现公司把你的电脑收了,不给你用了;你是个司机,车钥匙都给你收了。
1.2 拖欠工资的。
1.3 公司不给缴纳社保的。
1.4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,损害员工利益的。
1.5 某些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。
1.6 公司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,或者公司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
以上1.4和1.5比较复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;1.6危险的情况一定不要做,身体最重要,也不需要通知,但要保留证据。
2. 被迫离职的方式:
2.1 通过EMS向公司邮寄被迫离职通知书,并注明物品是《被迫离职通知书》,同时封存文件袋之前都可以录像、拍照。
2.2 通过邮箱向公司发送被迫离职通知书。
2.3 通过短信、微信向主管人事的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发送被迫离职通知书。
保守点,以上方式可以同时用。
3. 注意事项:
3.1 一定是先给公司发通知再离职,稳妥一点,提前个一两天发都可以。主流观点认为被迫离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。
3.2 一定要注明被迫离职的原因,是拖欠工资就写拖欠工资,千万、千万不要写什么第三十七条、个人原因。
3.3 如果和公司签了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,需要先要求公司在合理期限内补缴、缴纳社保,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补缴、缴纳社保,再向公司以该理由被迫离职,不然,可能不支持经济补偿。
3.4 未足额缴纳社保,目前有争议,很多地方不支持。
3.5 被迫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,不是赔偿金,也没有+1,只有N。
4. 法律规定:
《劳动合同法》
第三十八条 【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
第二十六条 【劳动合同的无效】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:
(一)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;
(二)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、排除劳动者权利的;
(三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。
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,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