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配偶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具体规定如下:
1.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等,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
2.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:除了工资、奖金和劳务报酬外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3. 知识产权的收益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知识产权(如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商标权等)取得的收益,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4.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: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,否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5.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: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,其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也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,任何一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,需征得配偶的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