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闺蜜和你们闺蜜还真是个大聪明,对于普通家庭来说,这个大金镯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,除非你们有约定这个大金镯子只属于你。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属于个人财产,但这仅限于价值较低的生活用品,比如大家常见的化妆品、衣服、鞋帽等等,对于价值较大的,比如金银首饰、名牌手表、名牌包包等,对于普通家庭,一般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。所以咱们不要再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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