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养费不可以拒绝支付,原因如下:
法律依据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五条,离婚后,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,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。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,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(虽然已被《民法典》取代,但其相关条款仍有参考价值)第三十七条也规定,离婚后,一方抚养的子女,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。
抚养费的内容:
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等费用,是确保子女正常成长所必需的。
抚养费的计算:
抚养费的数额,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
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。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,比例可以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
无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强制执行:
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,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支付。在判决生效后,如果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,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综上所述,抚养费是离婚后保障子女正常成长所必需的,不能拒绝支付。如果有一方拒绝支付,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索。